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41号)、《关于开展创业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资质初审、书面审核、实地查看等程序,现对核实通过的创业培训机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0-81013869。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列入无锡市创业培训机构目录。
附件: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 |
2 |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