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市内有关企业:
为落实《南京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2022年5月1日至5月30日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信用中国”上满足修复条件的行政处罚记录进行集中信用修复,通告如下:
公示期已满6个月且已缴纳罚款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不含行政强制和按日连续处罚),失信主体可前往微信小程序“南京的我”中的“信用南京”应用服务中领取修复材料,在完成下载、打印及加盖单位公章后,即可前往“信用中国”网站按相关流程(选择"通过原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修复")提交修复申请,也可通过“信用中国”原在线修复方式申请修复。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