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淮安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淮农发 〔2022〕 61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三农”工作部署,为提升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现将2022年度市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下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支持对象
(一)支持重点
2022年市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用于跟进配套服务三级先导区、五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与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智能绿色机械化。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00万元,共支持11个方向,实行项目申报制。具体见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资金申报及实施指南》。
(二)支持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淮安市内注册设立;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对往年实施特色农机化项目成效较好的申报单位可连续申报。
二、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按《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具体要求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属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处。
(二)申报数量。申报单位须对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规定的类别进行申报,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政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申报材料要求。书面和电子申报材料经县区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工作要求
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相应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和牵头汇总部门,负责辖区内资金和项目的具体使用管理、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市、县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加强资金监管。
各地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等信息在当地予以公示,保证项目筛选工作的公开、透明,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直和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各地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配方案。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处,杨明,电话:0517-83640150,邮箱:hakjc@163.com;市财政局农业处,姚启星,电话:0517-83168153,邮箱:hacznyc@163.com。
附件:
1. 2022年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资金申报及实施指南
2. 项目申报表(通用格式)
3.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格式)
4. 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