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战略部署,切实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落到实处,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现就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发展,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及恢复具体事宜,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
四、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