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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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就《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

1.发送信函至泰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1215室,邮政编码:225300,联系电话:0523-86888030),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2当面递交至上述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tzgkym88888@163.com。

感谢您对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财政工作的支持。

 

附件: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泰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