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盐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盐商务传〔2023〕21号)要求,近期我局会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对10家符合申报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存有异议,请于4月10日前向市商务局流通处反映,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056室,邮编:224001,电话:0515-68011056,传真:80501012。
附件:2023年盐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
盐城市商务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