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淮安市创新联合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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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淮安市创新联合体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353”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的决策部署,推动长三角北部重要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推动“7+3”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根据《淮安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实施方案》,组织2025年度淮安市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集群发展要求,共同组织实施联合攻关项目,推动科技攻关机制体制改革,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提升我市“7+3”优势产业集群和先导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效能。

二是打造高端创新载体。聚焦“一核一廊三区多点”,以淮安科教城“创新之核”为核心,一体化推进科创载体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合作关系,引导产学研等多方主体加快推动技术共享、技术转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是集聚科研人才。积极培育、引进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要求的顶尖人才(团队)、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拔尖复合型科技企业家等,推动创新联合体内单位集聚省“双创计划”和市“淮上英才计划”各类人才,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科技人才项目,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二、组建条件

(一)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目标任务明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或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产学研用对接融通,有一项或数项尚未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难题,或有前瞻性、有望在国际上领先的技术方向,能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为我市“7+3”优势产业集群和先导产业集群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2.依托优势资源。创新联合体应由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自身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机构牵头,依托其科研、产业、应用、生态优势及资源整合能力进行组建。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个,相关重点学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1家。原则上一个牵头单位仅限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是创新联合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创新联合体的主要负责人。

3. 组织架构完善。由牵头单位统筹管理创新联合体攻关,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共同签订组建协议,制定创新联合体章程,明确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等。

4. 运行机制健全。成立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创新联合体的建设运行。根据创新联合体主要任务,建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经费管理等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有较大的影响力。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在淮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原则上应为省内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集聚资源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自身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机构。能够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高校院所、行业组织等创新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的,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5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2. 有较强研发能力。牵头单位研发能力强、研发队伍稳定、研发投入强度大、研发制度健全,能敏锐捕捉自身行业发展前沿的创新机会,在智能装备及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纤维新材料、化工新材料、PCB电子元器件、绿色食品、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和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兴数字产业等先导产业中掌握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或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等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优势。

3. 有一定组织协同能力。能够牵头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科技服务、产学研合作、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能有效组织淮安本地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水平和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水平,推动创新联合体实质性运作。

(三)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各成员单位之间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存在合作的基础与意愿。

2.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本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的单位,能够与其他成员单位间形成有效互补。

3.高校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拥有在本领域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专门研究团队,具备相对稳定的人员梯队和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三、组建方式

(一)市场驱动型创新联合体。由我市创新型领军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依托其科研、产业、应用、生态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出技术攻关方向,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市场化原则,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行业标杆,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实现引领带动。

(二)平台支撑型创新联合体。依托共性技术平台、产业协同创新平台等载体的资源合作优势,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通过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聚合产学研优势力量,由高校院所、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组建,通过资源导入、任务延伸、目标升级打造创新联合体。

(三)战略引领型创新联合体。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突破为导向,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致力攻克制约国家持续发展的“卡脖子”难题。由相关机构提出攻关需求或场景设计,遴选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依托成员单位技术研发优势,采取任务型组织模式,根据技术攻关任务、场景建设协议的约定开展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合作。

四、组建流程

(一)确定牵头单位。根据市级主导和县区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市科技局联合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聚焦我市“7+3”优势产业集群和先导产业集群,对照本方案条件,遴选确定牵头单位。

(二)建立组织机构。牵头单位建立创新联合体理事会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实行牵头单位法人负责制。

(三)签署共建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署创新联合体章程(组建协议),明确各项必要机制等。

(四)确定培育名单。由牵头单位向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向上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考察等,确定创新联合体培育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按照《淮安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实施方案》(淮科〔2023〕71号)要求的组建条件、组建程序等,遴选牵头企业组织申报。每个县区(园区))推荐不超过2家。

2.申报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填报相关附件并准备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3.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5月15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9日17点前交至淮安市科技局高新处309室。

六、联系方式

淮安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贾良文  丁振宇

联系电话:0517-83666364  0517-83658822

 

附件:

1.所需材料清单

2.信用承诺书

3.淮安市创新联合体申报书

4.淮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方案

5.淮安市创新联合体章程协议

6.牵头及参与单位情况介绍

7.创新联合体申报汇总表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