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镇科计〔2025〕49号
各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财政国资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改革攻坚,加快打造特色领域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发展新高地,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双碳”及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项目将重点聚焦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镇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对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推动作用。现将《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双碳”及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双碳”及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项目将按照重大专项、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四类专题组织。
1.重大专项专题。围绕我市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方面已形成样机或样品的低碳、零碳原创性科技成果,开展产业化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发优势,鼓励形成大规模设备更新应用示范,为我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科技支撑。
2.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专题。瞄准国际前沿,聚焦绿色低碳颠覆性技术创新和重点行业降碳增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多能互补,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提供科技支撑。
3.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专题。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废弃物碳源转化等技术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低碳农业技术发展新模式,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4.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专题。在绿色建筑、减污降碳、资源循环利用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新路径,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美丽镇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财务系统须设立研发费用科目;申报主体为规上工业企业、高企的,须建有研发机构,并有研发费用支出(研发机构及研发费用支出以在国家“统计一套表”中107-1和107-2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部门核查);申报主体为列统科研机构的,须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上填报研究经费(研发费用支出以在“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部门核查)。
2.申报单位应立足现有基础,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风险因素,合理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与自身规模、投资实力、产能条件相匹配。验收内容和考核指标应清晰明确,原则上不得包含不可检测、不可考核以及超出实施期的指标。除重大专项专题外,其余项目对销售等经济指标不做强制要求。
3.因科研失信行为被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失信惩戒期内,不得申报本项目。相同内容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及关联单位,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取消本项目评审资格。除基础研究及平台建设项目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有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且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研发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完善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镇科计〔2021〕10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5.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专项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6.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7.使用市财政经费购置且符合入网条件的研发设备,须纳入“镇江市科技资源云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大型仪器”统一开放共享。
三、组织方式
1.本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镇高校等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负责组织推荐。
2.本项目实施期为3年,采取竞争择优、定向组织等方式实施,对于实施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相对集中的科技项目,可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在充分调研会商的基础上,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推荐,经专家论证后立项实施。相关项目申报注意事项、推荐名额等具体事项详见对应指南。
四、其他事项
1.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重大专项专题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立项后还需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点击综合旗舰店-省科技厅旗舰店-技术合同登记-在线办理端口进行合同登记。
2.重大专项专题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附件材料需附科研诚信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技术合作协议等主要材料。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学院、处室、实验室、研发中心等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章无效)。
3.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汇总推荐,并将加盖公章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均为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重大专项专题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地址: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9楼)。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8: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8:00,重大专项专题纸质申报材料、各类专题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5.2025年拟立项目将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1)重大专项专题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联系人:张秀芳、许定星
联系电话:0511-80822821
(2)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人:姚庆雨、卢永慧
联系电话:0511-80822812
(3)农业农村、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处联系人:陈晨、张舒
联系电话:0511-80822816、80822817
附件:
1.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双碳”及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项目指南
2.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双碳”及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