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市级标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江苏省实施意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做好2025年度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申报和立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重点
(一)农业农村
1.优质稻麦、绿色果蔬、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
2.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建设等领域。
(二)工业和节能环保
1.围绕服务“3410”产业体系(指石化、新医药、新材料3个优势地标产业集群,海洋经济、数字经济、合成生物、绿色能源等4个新兴产业,以及石化、生物医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钢铁合金、新能源、高端装备、硅材料、绿色食品和信息产业等10条重点产业链)、“10+X”未来产业(指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虚拟现实等10个成长型未来产业)、“两新”(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领域。
2.“双碳”、节能减排、环境监测、循环经济等绿色低碳领域。
(三)服务业
1.高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智慧物流、多式联运等生产性服务业。
2.健康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产后母婴康养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四)社会事业
社会治理、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公共安全、城市安全保障、水利水务、自然资源、自然灾害防御、海洋产业统计评估、海洋生态修复、海洋气象预报监测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根据本立项指南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立项。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申报单位应负责确保各联合申报主体及起草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技术要求
申报标准相关技术指标应当在全市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能够在全市复制、推广,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江苏省地方 标准的,原则上不再立项地方标准。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标准草案参照GB/T 1.1-2020编写,结构清晰,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四、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申报流程
1.发布立项指南。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立项指南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2.分工指导申报。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含开发区、徐圩新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本行业、本地区、本领域的单位申报,并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认真研究把关。
3.提交申报材料。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可根据立项指南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单位(第一起草单位)在征得参与起草单位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立项申报书、标准草案。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4.征求市标委会意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征集到的标准立项申报材料统一交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审。初审于5月底前完成,并反馈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5.立项论证评估。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中旬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根据论证评估结果和有关规定要求确定拟立项项目并公示。
(二)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样式见附件)和标准草案。提交材料为电子版,每个项目1个文件夹,其中包括立项申报书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以及标准草案PDF版。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2.报送方式。所有单位的立项申报材料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提交电子版,同一项目应当避免重复提交,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应当由本单位汇总后一并提交。
联系人:相入丽,电话:0518-85681536,邮箱:bzhlyg@163.com。
附件: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