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调查处置指南》盐城市地方标准,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将标准文本及其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3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3日前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15-89029409
邮箱:ycsbzh@126.com
附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调查处置指南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