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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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9月21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主任:郑栅洁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