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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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盐城市财政局:

为保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升自然灾害应急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3〕126 号)等规定,现下达 2024 年第二批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253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保障和省台风暴雨防御行动演练补助资金,支出列入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09应急管理”;应急管理综合平台(三期)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列入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根据《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3〕126 号)有关规定,请各单位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合同方案等,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项目资金使用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查处并严肃问责。

 

附件: 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第二批) 分配表   

附件: 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第二批) 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