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建函科〔2023〕40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示范申报要求详见《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在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gbpm.jscst.cn/,路径: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建筑产业现代化专栏—注册登录—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示范申报)。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连同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省属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初审和推荐。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材料汇总后(附件2),正式行文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
(三)评审和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
三、组织发动
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评审通过的示范项目将列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新型工业化类储备库。
四、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请以邮寄方式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以邮戳为准。联系人:胡浩、庄玮,联系电话:025-51868859;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angsu_cyb@163.com。
附件:
1.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指南
2.设区市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23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1日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