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常工信装备〔2023〕256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3〕420号),加大省级智能工厂项目储备,依据《常州市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工信装备〔2020〕257号),经研究,现开展2023年市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常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2022年10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申报企业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企业原则上应参与过工信部门组织的“智改数转”免费诊断工作,且评估达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智能制造成熟度、两化融合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
(四)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智能工厂投入包含购置的设备、软件、云资源和网络费用。
(五)企业已制定智能化发展战略规划,拥有能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一定规模的智能化数字化人才队伍。
(六)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认真对照《智能工厂评价标准》(见附件1),填报《常州市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2),于12月20日前报送给所在地工信部门。
(二)各地工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市级智能工厂初审工作,填报《常州市智能工厂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等工作。
(四)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如达到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条件,将转入培育库,优先推荐申报2024年省转型升级资金智改数转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盖章确认。
(二)请各地工信部门充分利用诊断成果,广泛发动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申报,为2024年省转型升级资金智改数转项目做好准备。
(三)各地工信部门要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按时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唐鹏,联系电话:0519-85681233。
附件:
1.智能工厂评价标准
2.常州市智能工厂申报书
3.常州市智能工厂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