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检查分局,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宣传我省执业药师严格操守、精研业务、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执业药师争当先进、不断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和指导合理用药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途径
省局负责推荐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指导,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担具体工作。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设区市局)、省局各检查分局根据药品监管业务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各自监管领域执业药师的推荐报送。各涉药企业单位和个人也可自荐。省执业药师协会各市联络处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具体工作落实。省局对推荐人员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择优向国家药监局推荐。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且注册在岗时间不低于5年。已获得第一、二、三、四届“最美药师”称号的执业药师不再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记载在案的失信行为,无重大差错事故,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认真负责,业务精湛,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或在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促进公众合理用药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得到社会公众认可,获得较大荣誉。
2.扎根基层、心系公众。在保障药品供应、维护公众健康等工作中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3.以人为本、服务患者。积极开展慢病管理、健康宣教等药学服务工作,在减少用药风险、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药物治疗效果方面成效显著。
4.热心公益、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有关要求
(一)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开展“最美药师”评选活动,是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增进执业药师职业荣誉、扩大执业药师队伍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广泛发动本辖区执业药师投身“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中,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各市推荐人选,将作为省执业药师协会2022-2023年度“诚实守信、服务为民好药师” 活动拟表彰候选人。
(二)突出推荐重点。各单位要把推荐重点放在药学服务一线的执业药师,并注意从药品生产领域、使用单位推荐。要着重推选出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大力推进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和素质能力建设贯穿评选推荐全过程,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各设区市局、省局各检查分局均需推荐报送1名以上人选。
(三)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最美药师”的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弘扬先进的良好氛围。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学习“最美药师”先进事迹,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管理和使用,为执业药师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提高药学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更大的贡献。
请各设区市局将相关推荐表(盖章)、个人照片、详细事迹介绍(2500-3000字)、相关奖励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附件2),于3月3日前报送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对择优推荐上报国家药监局的候选人员,由省执业药师协会统一组织拍摄视频。
联系人:曹莉莹,联系电话:18900660645;余龙,联系电话:18061700726,电子邮箱:2801442478@qq.com。函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莫愁路侯家桥10号院内综合楼五楼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邮编:210002。
附件:
1.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
2.被推选人材料及相关要求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 1.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pdf 2.被推选人材料及相关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