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现将经论证符合立项条件的2023年拟立项农业、服务业市级地方标准项目(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15日。如有异议,可向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联系电话:0514-89332662。
附件:
1.2023年拟立项市级地方标准项目名单(服务业)
2.2023年拟立项市级地方标准项目名单(农业)
附件: 1.2023年拟立项市级地方标准项目名单(服务业).xlsx 2.2023年拟立项市级地方标准项目名单(农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