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发改委、高新区科发局: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镇政办发〔2021〕76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522”工程,即创建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50至100家、高质量发展集聚区20家以及省级两业融合试点20家以上,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服务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1-1.申请集聚示范区基本情况表)
2.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3-1.方案编制要点 3-2.两业融合企业汇总表 3-3.两业融合园区汇总表)
4.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重点物流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