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环办便函〔2023〕230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明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依据,我部组织编制了《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刘烁
电话:(010)82205528
邮箱:liushuo@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琪
电话:(010)6564615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征求意见稿)
3.《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征求意见稿).pdf
3.《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征求意见反馈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