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扬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生态科技新城财审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审局:
为进一步引导我市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主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扬州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扬金监发〔2019〕32号),结合省财政厅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扶持方向,现开展2021年度扬州市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奖补对象:我市辖区内,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并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含省级派驻在扬分支机构)。2020年度监管评级不合格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予申报。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2021年度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单笔融资担保业务年担保费率不高于1.5%,除担保费以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含保证金);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融资担保业务。
各类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计入奖补范畴(不含大中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二、奖补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融资担保业务,按其2021年度融资担保在保业务给予不高于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
单笔融资担保业务费用补贴计算公式为:融资担保金额×(担保天数/365)×1%。担保天数是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在2021年度存续时间,对于以前年度延续下来的担保业务,从2021年度 1月1日起计算到担保到期日,担保到期日跨越新年度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到期日计算。单户融资担保机构每年的奖补金额不高于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度扬州市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扬州市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符合奖补条件的2021年度融资担保在保业务明细表(附件3)。
5、符合奖补条件的每笔业务的保证合同(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收费发票记账联、借款借据扫描件(将每份融资担保业务的相关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进行编号,文件夹编号要与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一一对应。扫描件仅报送电子文档,拷入光盘或 U 盘即可)。
6、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采用胶装;电子版U盘1份(包含纸质材料内容、扫描件内容)。
四、申报时间
请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认真把好初审关,并于2月18日前将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汇总表(附件4)、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扬州市财政局金融处 蔡 羽 87533425
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处 朱美玲 82985266
附件:
1.2021年度扬州市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
2.扬州市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2021年度融资担保在保业务明细表;
4.2021年度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汇总表。
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1.2021年度扬州市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docx 2.扬州市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 3.2021年度融资担保在保业务明细表.docx 4.2021年度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专项奖补资金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