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8月9日消息,随着支持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中小企业信心逐步回升,中小企业发展指数继续上升。7月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89.3,比上月上升0.2点,连续两个月回升,且高于2022年同期水平,但低于2021年同期水平,仍处在景气临界值100以下。 中小企业开工率有所改善,完全开工的企业占比上升。对样本企业开工率调查显示,7月份,完全开工的企业占43.75%,比上月上升6.90个百分点;开工率在75%-100%之间的占12.30%,比上月下降1.40个百分点;开工率在50%-75%之间的占20.50%,比上月下降0.95个百…
本课程共计43课时,适用学习对象:从事服装制作相关人员,主要学习内容:制版、打制样板、裁剪等相关知识点。
今年以来,通过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税费优惠政策,让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力度,推动更多优惠“免申即享”等措施,财税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更加精准有力。当前,财税领域具体有哪些助企实招,接下来如何继续发力?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 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近年来,我国建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惠企利民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达资金下达基层…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小巨人”企业1.2万家。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开展梯度培育,引导中小微企业以专注铸专长、以配套强产业、以创新赢市场,实现专精特新发展。各地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涌现出众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加强规划引领 各把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专门出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划,加快形成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政策体系。 近日,随着217家企业进入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公示,湖北国家级…
为贯彻江苏省政府《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工信部“一起益企、一企一策”中小企业巡诊服务行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7月13-22日,盐城市中小企业服务心联合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赴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海悦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开展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巡诊活动。为了保证巡诊活动高效有序展开,巡诊组进行了全流程科学管理规划,一是前期与企业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收集企业的各类资料、信息,按照企业不同行业特征,分别制订工作计划、工作…
为贯彻江苏省政府《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工信部“一起益企、一企一策”中小企业巡诊服务行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7月13-22日,盐城市中小企业服务心联合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赴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海悦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开展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巡诊活动。为了保证巡诊活动高效有序展开,巡诊组进行了全流程科学管理规划,一是前期与企业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收集企业的各类资料、信息,按照企业不同行业特征,分别制订工作计划、工作…
各设区市工信局: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一)推荐范围。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
省工信厅4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通知明确,申报对象须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通知还对“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赋分做出调整。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在线办理,9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2日联合发布多个公告,明确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进一步为经营主体减负担、增动能。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此次发布的多数政策是对今年底到期的优惠政策进行延续,一些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部分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表示。 按照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