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9日讯(记者 李春晖)受困于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迎来了一场纾困“及时雨”。 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另外,会议提出,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