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开发:企业投入经费、人力,高校或科研院所投入人力和设备,共同就某一项目开展科研攻关;企业投入经费根据研发项目实际需要,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管理使用。
(2)委托开发:企业以项目方式将所需的技术委托给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研究开发;研发经费由高校、科研院所根据研发项目实际需要进行使用。
(3)技术交流:科研院所、高校等通过专家会诊、现场解难、技术交流、成果对接等形式,与企业开展产学研交流活动,比如举办专家研讨会、技术沙龙、创业创新大赛等。
(4)成果(技术)转让:科研院所通过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权、技术秘密等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将技术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