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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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会秘境内字〔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21年9月16至19曰在广州举办,同期举办首届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参展参会成效,请各省( 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资源优势,组织采购企业参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洽谈企业组织范围
请重点围绕第十七届中博会主要参展行业组织采购洽谈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和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及农产品、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工艺礼品、时尚服饰等行业企业。
采购企业组织的对象包括:负责企业市场规划拓展,具有一定采购意向或潜在市场开拓需求的与第十七届中博会参展行业相关联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负责产品研发设计或实施的研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行业发展管理的管理人员等。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指定招商负责人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落实招展工作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招商组织工作,于8月29曰前将《第十七届中博会省(区、市)招商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报送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二)组织采购企业实名制预登记名
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第十七届中博会省(区、市)组织采购洽谈企业计划表》(附件2)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做好招商组织发动工作:
1.省(区、市)招商负责人登录网上中博会省区市管理员账户,分享采购企业邀请函(含各省区市专属葵花码),组织采购企业通过扫描邀请函上专属葵花码实名制预登记获取含唯一入场识别码的釆购商电子证件(操作指引见附件3)。
2.组委会秘书处将在网上中博会及中博会官网动态公布各省区市采购企业名单。
3.按展会要求组织釆购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第十七届中博会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结表彰
展会结束后,组委会秘书处将以各省(区、市)组织釆购企业到会情况作为总结表彰的依据。
附件:
1.省(区、市)招商负责人信息表
2.省(区、市)组织采购洽谈企业计划表
3.网上中博会采购商预登记报名操作指引
4.第十七届中博会主展期基本情况介绍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罗思瑶、黄婉芬,电话:020-83137651、020-83137602,邮箱:zbhswj_zzzs@gdei.gov.cn )
点击下载通知及附件↓
关于发动组织采购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