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节能监察中心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和日常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和省级专项节能监察工作,7月28日,节能中心迅速召集相关地区的节能监察机构及有关企业召开节能监察迎检培训会。
会上,传达了国家工信部《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要求和全省节能监察业务培训会的最新要求,明确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节点、程序步骤。此次监察,共涉及我市14家工业企业和2家数据中心,节能中心在前期要求有关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围绕今年节能监察的重点,逐一过细企业需要准备的迎检材料,指导企业梳理相关制度文件、台账资料,务求手续完备、材料完善,数据可信、内容可靠。下一步,节能中心将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认真高效做好国家和省专项节能监察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