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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镇江市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镇工信办〔2023〕74号

  

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工信局,镇江新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工信规〔2021〕2号)和《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镇工信办〔2021〕40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镇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重点围绕我市四大产业集群和8条重点产业链,按照《镇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基本条件,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二、组织推荐和申报的程序包括:

1. 按照《镇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指导企业编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材料格式见附件1),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登陆镇江市企业网络服务平台(http://www.smezj.com/)自行下载;

2. 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填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表式见附件2);

3. 各地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1份,电子版1份)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镇江市工信局技术创新与人才合作处(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1号楼733室),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不接受企业单独邮寄材料。

 

附件:

镇工信办【2023】74(市中心申报)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doc

镇工信办【2023】74(市中心申报)附件2:2023年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空表).xlsx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