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10批)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10批)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苏州高新区经发委:

为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加快提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依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现将2023年(第10批)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须具备基本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编制《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3)。

二、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涉及的领域,按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分类(共7类,见附件2)对应申报,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类。

三、请各地积极组织软件企业申报,指导企业编写《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于2023年5月31日前行文将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二份)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我局,同时将文件和企业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ord和Excel格式)。

联系人:苏州市工信局大数据处电话:0512-68616279

邮箱:szxxrj@163.com。

 

附件:

1. 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 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分类

3. 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格式

4. 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

附件: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