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评估分类

1.综合类:重点对区域数据开放共享及在各领域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其申报工作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组织;

2.特色类:重点对区域在特定行业、领域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其申报工作由省大数据发展办各成员单位组织。

二、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于9月7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省工信厅;

2.各设区市主管部门于9月7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情况汇总报省工信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飞 卢俊

电话:025-69652663 6965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