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市相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苏财农〔2023〕11号、苏农计〔2023〕9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93号、苏农计〔2023〕48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竞争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连农〔2023〕136号)及市农业农村局最终立项情况,现将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竞争类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各区请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到市农业农村局列入相应预算支出科目,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资金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方可全额拨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财规〔2020〕4号)、《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
二、进一步加快支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业务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及时兑付。对预算执行较慢的项目,要全面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杜绝资金滞留。
三、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严格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附件: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竞争类项目资金分配表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