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扬州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4-05-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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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一)创新平台建设

1、市级重点实验室

2、概念验证中心

(二)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提升

二、申报条件

(一)市级重点实验室

1.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企业主导产品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2亿以下,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4%;年销售额达2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

(2)实验室应拥有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2项以上,本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项以上;

(3)实验室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4)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1000m2。

2.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为在扬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或列统省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实验室应拥有领域内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4项以上,核心自主知识产权4项以上;

(2)实验室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万元;(3)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500m2。

(二)概念验证中心

1.牵头建设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扬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

(2)已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具有内设的技术转移机构(部门);

(3)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

(4)具有300万元以上,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制定全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完善的管理规范;

(5)支持概念验证中心相对独立运行,并配备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

2.牵头建设单位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扬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相关领域知名科教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3)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来源稳定且不低于200万元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

(4)主营业务明确,自有固定工作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配套设施完善;

(5)具有完整的概念验证核心功能对应的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能整合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概念验证服务;

(6)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具有严格的管理规范;

(7)重点服务的产业领域不超过2个,申报前两年已完成概念验证项目不少于3个;

(8)经第三方审计确认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30万元或通过验证的项目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300万元或实现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交易额不少于100万元;

(9)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

(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提升

申报单位应为2023年度省科技厅绩效考评为优秀等级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具体名单另行公布)。未来2年将通过研究开发、人才引进与培养、团队与硬件管理、运行体制建设等,提升现有平台的创新能力。

三、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在扬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等市直管理单位由本单位内设科技管理机构作为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2、登录扬州市科学技术局http://kjj.yangzhou.gov.cn/,点击首页“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进行在线申报;同时报送一份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5:30时,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咨询: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周河声    0514-87936703

杨  静   0514-87936703

邹华晓   0514-87938591

技术咨询: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

赵  群   0514-8745902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