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常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摘要

一、支持范围

工业转型升级、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节能循环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

申报条件

1.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除外);

2.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

4.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服务”版块,于2023年5月31日前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市(区)工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辖市(区)工信部门于2023年6月7日前统一汇总并报送至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0519-85681214;

市财政局工贸处,0519-85681838;

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0519-8558037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60;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0519-8568120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