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公示(10月份)

发布时间:2023-11-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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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公示(10月份)

根据人社部等部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2号)文件规定,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现对以下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11)89886901

 

附件:镇江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公示(10月份)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镇江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公示(10月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