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环执法〔2023〕17号
驻各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科室:
经市执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方案(2023年度)》(简称“绿色助企3.0”)印发你们,请认真实施,根据项目进展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和宣传情况。
(联系人:何丽娜;联系电话:0512-65238970;电子邮箱:zfjfx@hbj.suzhou.gov.cn)
附件:关于印发《“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方案(2023 年度)》的通知
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1日
关于“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意见征集
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