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财政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加快推进无锡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关于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锡政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要求
1.原则上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2.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应当符合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要求申报单位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应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2亿元及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企业,比例不低于4%。未产生销售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应不低于20%,或最近两个年度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优先支持研发投入百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百强企业。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为创新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无锡市雏鹰、瞪羚和准独角兽企业),或近三年招引落地的科技型企业;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申报的,须签署与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一致的技术合同,且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记入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的单位和个人,限制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内,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锡科财〔2021〕71号)作出相应处理。
6.凡涉及人体研究、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7.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地科技、财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8.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办法(修订)》(锡科财〔2021〕63号),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单位须对照项目指南明确的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再调整。
2.对评审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有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当年不得申报同类别的计划项目;有2个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当年不得申报;无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当年同一目标产品或研究方向只能申报1个类别科技计划项目。
3.此类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查。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计划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地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从无锡市科技局网站http://wxkjj.wuxi.gov.cn/下载)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提交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指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各市(县)区科技局。各市(县)区科技局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701室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度审计报告或经审计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印章)。
3.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三、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计划类别和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指南代码为申报项目对应附件各指南中“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所在的段落序号)。
3.市科技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wxkjj.wuxi.gov.cn)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2.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日加5个工作日。
五、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组织推荐。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雷、黄祎兰、周世明
联系电话:0510-85617307、0510-85612050、0510-85611809。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75-1236。
3.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梁溪区科技局 彭瀚 0510-83158953
锡山区科技局 刘艳茹 0510-88208767
惠山区科技局 叶赛娟 0510-83591939
滨湖区科技局 刘丹平 0510-81178557
新吴区科技局 陶心怡 0510-81890925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0510-80580069
无锡市科技局 郭媛、吴呈熹 0510-81821906、0510-81821903
附件:
1.2024年度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2.2024年度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生物医药)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4.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