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考核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版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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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版权局关于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考核验收结果的公示

经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验收,根据《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拟授予以下20个单位“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授予1个园区“江苏省版权示范园区”称号:

一、 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按所在设区市排序)

1.南京小朋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南京苏豪丝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宜兴市长青藤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5.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苏州凯灵箱包有限公司

7.苏州诗淇服饰有限公司

8.苏州市青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9.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

10.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1.苏州飞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苏州玛雅概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3.叙品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14.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15.江苏中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6.江苏金木堂金丝楠木艺术品有限公司

17.南通稿定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江苏悦丰晶瓷科技有限公司

19.江苏笛莎公主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泰州城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江苏省版权示范园区

苏州东方丝绸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现将考核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江苏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88802962,88802965。

 

江苏省版权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