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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1号),提高成品油流通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办法》具体管理措施和操作流程,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起草了《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3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省商务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5771038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sswtyxc@163.com。

 

附件: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商务厅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