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26号)精神,不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认定2021年度无锡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度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认定,以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营造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为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被推荐参加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满3年(信誉良好且规模较大,年纳税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可放宽至2年),在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等方面处于全市行业领先地位。
二、工作程序
(一)遴选推荐。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认真准备相关台账资料并向所在辖区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荐。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拟推荐认定对象的遴选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机构经营状况排查摸底和劳动保障信用征询,择优推荐诚信服务基础较好和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成推荐意见后填写《2021年度无锡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2)并报我局。
(二)评价认定。诚信机构认定将与社会化评价相结合。相关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审核认定小组,通过统一实施材料审核、社会化评价、综合认定和公示等程序开展。继续创新实施社会化评价,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诚信机构候选单位实行微信投票,投票结果作为后续认定工作的参考依据。
(三)通报表扬。经公示无异议后,对2021年度无锡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通报表扬,以发挥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激励示范、引领发展的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认定有关工作,确保规范有序,进一步筑牢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市场环境,持续提高人力资源机构诚信服务的美誉度和人民群众满意率。
(二)严格推荐标准。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指标、程序等要求,严格把关,好中推优,扎实做好推荐认定工作。
(三)报送材料要求。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2年8月12日前,在做好候选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初步遴选等工作的基础上,将《2021年度无锡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
联系人:王建林 联系电话:0510-81824378
邮箱:527412536@qq.com
附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参考指标
2.2021年度无锡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附件1-2.doc
关于2021年度无锡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