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政策支持
1.强化人才引培激励。适时组织开展服务业人才培训,并会同有关部门鼓励支持试点单位负责人申报“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
2.经验推广。对具有江苏特色、行业引领作用明显的两业融合试点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或省重大项目清单。两业融合试点的典型经验和先进模式,在新华日报“江苏服务业”专刊开辟专栏对典型案例予以宣传。利用江苏-香港、江苏-澳门合作等相关合作平台加大对两业融合试点的推介,扩大江苏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动态调整。建立退出机制,对事中事后监督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两业融合试点,将撤销认定并予以公告。
4.督查激励。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纳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督查激励重要考评内容。
二、试点单位及条件
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两大类。试点区域包括县(市、区)和开发园区等,试点企业包括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
1.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应符合: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30%,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龙头骨干企业试点。拟申请试点的企业应符合: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5名的企业;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运营维护、培训、售后等服务业投入占比不低于20%。
三、试点主要任务
(一)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重点围绕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个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拓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等,加快业态模式创新,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
(二)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
原材料、消费品、装备、汽车等制造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推进服务环节补短板、拓空间、提品质、增效益。
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依托技术和专业优势,衍生和服务制造业,推进制造业服务化。
发挥制造服务业支撑作用,鼓励科技服务、商务咨询、工业设计等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渗透融入制造环节,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支持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推动新能源生产和使用、绿色低碳技术、节能环保服务等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三)加快两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培育和示范载体建设
建设两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创建一批两业深度融合示范园区及特色区域。
(四)加强两业深度融合品牌质量标准建设
实施两业融合品牌发展计划,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区创建两业深度融合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引导企业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服务质量自我评估与公开承诺制度,主动发布服务质量标准、质量状况报告。
(五)营造适宜两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放宽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支持两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在用地、金融、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四、重点领域
——高端科技服务。鼓励高端智能科技企业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先进生物技术等领域的科技研发、技术储备和场景应用,为先进制造业提供包括智能基础设施、基础软件、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与系统、5G网络及应用、生物识别等领域的相关服务。
——个性化定制服务。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以及高端传感器等先进信息技术,引导客户从被动接受产品,转变为主动参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生产并推广更符合特定时间、特定区域、特定消费人群需求的个性定制化产品。
——工业设计。鼓励企业围绕工程机械、高端纺织、新型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海工和新技术船舶等领域,加快建立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的工业设计中心,提高设计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
——现代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以集中采购、智慧物流、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支持核心企业建立协同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产品质量追溯、知识产权服务、虚拟生产、报关报检等各类专业化供应链业务。
——智能制造与运营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以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为载体,以精细化管理、智能决策为依托的现代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体系。
——工业互联网。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软件企业等牵头或合作,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行业内企业核心业务和关键设备上云上平台。
——大数据服务。鼓励企业加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应用,基于大数据分析,为生产制造提供精准化服务。积极开发远程监控和诊断、数据服务平台和设备跟踪系统、在线数据采集与运行分析、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数据服务功能,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大幅提升企业产品价值空间。
——融资租赁服务。鼓励企业依托品牌和渠道优势,在工程机械、大型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设备等领域,积极推进融资与融物并重的租赁服务,加快战略新兴产业领域融资租赁发展。鼓励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进施工设备、商业保险等领域的海外租赁服务发展。
——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支持硬件供应商向用户提供配套主体设备使用培训、售后维护、检修改造、远程管理以及金融保险等系列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管理增值服务,延伸制造企业产业链条。
——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大型装备制造企业运用系统集成能力,提供专业化、系统化、集成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综合需求。在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提供工程总承包、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多种服务方式。
——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从产品开发研制到售后保养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基于用户需求的快速定制、产品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认证、营销推广、远程管理维护及售后服务等数字化集成互联和管理等。
五、材料报送
申报主体组织编制试点方案,各设区市发改部门研究同意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正式行文并用邮政EMS于2023年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择优遴选确定试点区域和企业名单。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服务业集聚示范区,025-83390490;领军企业025-83390235;两业融合试点025-83390492。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武惠阳15996341567(江苏发改委旗舰店);朱金奕13770763350、张清18066065113、梁坤15629398935 (江苏公共服务业云平台)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