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科高发〔2021〕25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各地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须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且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
二、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a/login#fhqqy),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在线打印两份带水印的纸质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各申报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在申报书上的承诺书中签字盖章。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通知》中相关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据实填写实地核查综合意见表(见附件2)。实地核查中对每家孵化器的核查不少于3名专家,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疫情防护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到省科技厅,同时对主管部门审核责任进行信用承诺(见附件3)。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盖章后的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4)、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实地核查综合意见表、专家信息表(附件5)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两份)于11月18日(周四)前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五、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各设区市科技局在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时,要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认定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联系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史晓星、康亚飞
省科技厅高新处 张迪
联系电话:025-83379768、83232116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3室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2.实地核查综合意见表
3.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4.2021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5.专家信息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