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保供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2021〕64号)部署要求,按照既立足于缓解当前供需矛盾,又兼顾长效电价机制完善的原则,经充分研究,我委拟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相关政策(详见附件)。
根据疫情管控要求,不采取座谈会方式征求意见。现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电子邮箱:jswjgjc@163.com。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