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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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质检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我厅于8-10月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共83家质检机构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其中80家参加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54家参加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55家参加水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

(一)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本次能力验证为芹菜中甲胺磷、氧乐果等75项农药残留检测,判定合格标准为回收率60-120%范围内。80家参加验证的质检机构中,73家一次性通过、5家补验通过、2家不合格;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项目总合格率97.5%,初验合格率为91.3%。

(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本次能力验证包括鸡蛋中金刚烷胺和猪肉中兴奋剂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4种兽药残留检测,判定合格标准为回收率60-120%范围内。41家机构参加金刚烷胺残留检测能力验证,37家一次性通过、4家补验通过;52家机构参加兴奋剂类残留检测能力验证,50家一次性通过、2家补验通过。畜禽产品中金刚烷胺项目总合格率100%,初验合格率为90.2%;兴奋剂类项目总合格率100%,初验合格率为96.2%。

(三)水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本次能力验证包括鳙鱼中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氟沙星、洛美沙星)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妥因代谢物AHD)等10种兽药残留检测,判定合格标准为回收率70-120%范围内。53家机构参加氟喹诺酮类残留检测能力验证,48家一次性通过、4家补验通过、1家不合格;49家机构参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43家一次性通过、5家补验通过、1家不合格。水产品中氟喹诺酮类项目总合格率98.1%,初验合格率90.6%;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项目总合格率98.0%,初验合格率87.8%。

二、结果分析

从能力验证结果看,今年部分参数初验合格率较往年有所下降,个别机构补验不合格,反映部分质检机构平时未就相关检测参数开展常态化练兵,检测能力有待提升。从能力验证工作情况看,部分质检机构未按作业指导书填报数据,原始记录填写信息不规范,部分机构采用检测方法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方法偏离等情况。同时,个别质检机构实验室正常检测持续维持能力不足,未能及时参加本年度能力验证。

各质检机构要高度重视能力验证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对已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但未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将纳入明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重点对象。

 

附件:

1.2024年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

2.2024年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

3.2024年水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doc 附件2+2024年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doc 附件3+2024年水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