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环综合〔2024〕62号)精神,结合苏州实际,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512-68358663。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