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为推动我市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常州市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常政规〔2024〕1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常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辖市区发改部门初审、市级相关部门会审、委党组审议等程序,拟认定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为常州市总部企业。同时根据拟认定总部企业2023年度的地方经济贡献,拟确定理想汽车常州公司等10家企业为总量排名前10企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增幅排名前10企业。
公示时间:5月28日—6月3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联系电话:0519-85681089;邮编:213022。
附件:
1. 2024年度常州市总部企业拟认定名单
2. 常州市拟认定总部企业2023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总量排名前10和增幅排名前10名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附件1-2.doc
常州市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