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正式合作协议。同一类计划中原则上同一企业最多牵头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需符合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计划定位要求;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科技计划;已获国家、省、市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
1.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除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外,同一人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最多作为1个项目负责人;有在研2项以上或应结未结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项目除外)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在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鼓励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申报。
(四)项目经费
1.项目申请的市资助经费预算与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预算合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能足额到位。获得立项的企业申报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经费预算的50%。
2.在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中试点“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市资助经费使用。
(五)信用及审核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2.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3.克服“四唯”倾向和遵守相关要求。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境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17:30前登录连云港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注册,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线上填写信息表和项目人员表,下载申报书模板填写后上传(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同时,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顺序一式四份胶装成册(不得活页装订),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并于10月23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解凤姣
联系电话:0518-8581494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图解】连云港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图解
2023-09-19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