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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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专业性的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扬州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近2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

2.设计中心拥有健全的组织体系,运作规范,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2人以上,设计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3.设计中心拥有较完备的工业设计条件,能够独立承担设计研发、产品试制、检测分析等工业设计任务,近3年工业设计累计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4.设计中心拥有较强的工业设计能力,近3年工业设计成果获得8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或至少1项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获奖作品。

5.设计中心拥有较好的经营效益,其中,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品牌,近3年至少3项工业设计成果实现产业化且3年累计产业化销售收入达1500万元以上;专业性的工业设计企业近3年至少完成6项工业设计服务项目且3年累计服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各地工信部门;各地工信部门择优推荐并于3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威;电话:0514-8786821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