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政策支持
1.被评定为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单位,优先支持申报省级“两业”深度融合标杆企业,市区获得省两业融合试点的单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2.被评定为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单位,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辖市参照执行相关奖励政策。
二、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两业融合”示范企业
1.试点企业包括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
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10名的企业;
3.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运营维护、培训、售后等服务业投入占比不低于20%;
4.申报企业经营业务能够围绕核心制造环节或主要服务功能,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拓展,有“两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具体案例,形成具有同行业示范价值的融合发展模式。
(二)“两业融合”试点园区
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30%,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需向所在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7月8日前行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专家开展材料核查并公示。
四、联系方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光军 邱杲
电话:0511-8966723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服务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