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才〔2024〕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展示科学原理,讲述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科技部、中国科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开展报名审查、评委推荐、活动组织和评分颁奖等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活动安排
(一)推荐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司局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代表队参加展演汇演。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24:00前提交报名信息(推荐单位信息表及代表队报名表将在填报过程中由系统自动生成)并上传盖章扫描件,未经推荐的代表队或展演选手报名无效。
(二)展演汇演阶段。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
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校区
活动流程:参赛代表队会议、第一阶段展演汇演、第二阶段展演汇演。
推荐报名及实施方案详见网站:http://kp2020.ustc.edu.cn/index/hybm。
四、相关要求
1.自愿报名。名额分配详见活动实施方案。
2.报名要求。参赛选手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选手职业不限,鼓励科研人员参加,禁止多个推荐渠道报名。报名表详见活动实施方案。
3.活动费用。参加活动人员的差旅、住宿费自理,无需缴纳其他费用。
4.评委推荐。各推荐单位以自愿为原则,推荐1名专家纳入评委专家库,要求评委候选人不能为领队或展演选手,详见活动实施方案。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24:00前将评委候选人信息表上传至活动网站。
5.审查要求。推荐单位需确保展演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实验展演内容无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
6.择优参与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科技部将在参加展演汇演的代表队中,按需择优遴选参与科技列车行、科普援藏、流动科技馆进基层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姜川、金成
0551-63601954,13955141558
0551-63607210,18788835038
科技部 王菲菲
010-58881429
中国科学院谷美慧、彭晴晴
010-59358090、010-59358358
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