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4〕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展示科学原理,讲述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科技部、中国科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开展报名审查、评委推荐、活动组织和评分颁奖等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活动安排

(一)推荐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司局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代表队参加展演汇演。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24:00前提交报名信息(推荐单位信息表及代表队报名表将在填报过程中由系统自动生成)并上传盖章扫描件,未经推荐的代表队或展演选手报名无效。

(二)展演汇演阶段。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

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校区

活动流程:参赛代表队会议、第一阶段展演汇演、第二阶段展演汇演。

推荐报名及实施方案详见网站:http://kp2020.ustc.edu.cn/index/hybm。

四、相关要求

1.自愿报名。名额分配详见活动实施方案。

2.报名要求。参赛选手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选手职业不限,鼓励科研人员参加,禁止多个推荐渠道报名。报名表详见活动实施方案。

3.活动费用。参加活动人员的差旅、住宿费自理,无需缴纳其他费用。

4.评委推荐。各推荐单位以自愿为原则,推荐1名专家纳入评委专家库,要求评委候选人不能为领队或展演选手,详见活动实施方案。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24:00前将评委候选人信息表上传至活动网站。

5.审查要求。推荐单位需确保展演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实验展演内容无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

6.择优参与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科技部将在参加展演汇演的代表队中,按需择优遴选参与科技列车行、科普援藏、流动科技馆进基层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姜川、金成

0551-63601954,13955141558

0551-63607210,18788835038

科技部  王菲菲

010-58881429

中国科学院谷美慧、彭晴晴

010-59358090、010-59358358

 

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