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本行政区域2023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513-59002788
联系邮箱:nthbfgc@126.com
联系人:陈嘉伟
附件:2023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公示名单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4日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