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总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要求,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在全国开展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现将《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商流通函〔2024〕18号,以下简称《通知》)随文转发,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照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条件,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第一批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电子版(word格式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连同第一批典型推荐名单报送省商务厅。在各地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推荐名单,经省政府同意后报送商务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将优先予以考虑。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任鹏、刘辉,电话:025-57710171、57710372,邮箱:renpeng@doc.js.gov.cn。
附件:
1.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2.典型城市申报书(模板)
3.典型企业申报书(模板)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1.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2.典型城市申报书(模板).docx 3.典型企业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