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散装〔2020〕107号
有关设区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苏经信节能〔2010〕113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散字〔2015〕20号)有关规定,有关设区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了资料审核或现场检查,江苏东尚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符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条件。经复核,同意该7家单位为2020年第二批预拌砂浆生产备案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0年第二批预拌砂浆生产备案企业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