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区发〔2020〕102号
各设区市人才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 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 研究,现将2020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0年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空天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以及我省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 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 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 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 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2020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 (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 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 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 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所 在地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请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保证质量。各设区市于6月25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汇总表对口报送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书、合作协议书须为原件)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号)。
咨询电话:省科技厅025—83363139。
附件:1.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清单
3.补充说明
4.真实性承诺书
5.申报书
6.合作协议书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0日